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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樹』攝影比賽
 

『i.樹』攝影比賽,十萬獎金等著你

 

 

 

 

 

【簡章下載】 (內含報名附件)

 

 

一、  主辦單位:高雄市愛種樹協會 

二、  攝影主題:【i。樹】,取材自本國景點,可以就以下五個方向來發揮。

1. 台灣奇樹大賞:台灣有許多神木、老樹、有故事、或是奇特稀有的樹,透過照片讓大家驚嘆,原來樹這麼美。

2. 台灣森林之美:台灣因為地理位置特殊,因此在一個小小的島嶼裡面,有紅樹林、熱帶季風林、亞熱帶森林、溫帶森林、寒帶寒原,豐富的林相孕育出多元的景觀、物種和生態,透過鏡頭述說台灣森林之美。

3. 人與樹的交響曲:樹生產氧氣、提供樹蔭、調節氣候,又有助水土保持。透過照片,展現樹對人類的重要性,也將人類對樹的情感顯露出來。

4. 都市林之美:都市中,不論是林蔭大道,還是老房子旁的老樹,將樹相關的美景找出來。

5. 生態反思:全球森林以每年1.4個台灣的面積快速消失中,透過影像,提供人類反思【樹】的重要性。

三、獎項與獎金

      (一)參加條件:

       1.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學生均可參加。

       2.拍攝地點以本國為限。 

     (二)獎勵:

               第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張。

               佳作二十名,每名二千元,獎狀一張。

四、作品形式:(因節約用紙緣故,不收實體照片)

    (一)作品照片:

  1. 以一組(3-6張)照片電子檔,表達一個與樹相關的主題或故事。

  2. 照片檔案長邊需達3500像素以上,長寬比例不限,檔案格式為JPG檔或TIFF,並不得翻拍拷貝、圖層、插點放大、人工加色、 刪除背景、電腦合成、後製等方式處理影像。(欲察看相片長邊像素,可於電腦照片檔案上,點擊滑鼠右鍵,選擇【內容/詳細資料】查看。)

  3. 可對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

  4. 作品電子檔名,請註明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序號。(檔名編寫:姓名_作品名稱、序號)例如:【李大明-[老樹新生]-6-1】

 (二)作品故事:

          創作體例不限,請以200字為限;非以中文書寫者,請附中文翻譯。             

五、報名方式(因節約用紙緣故,不收實體照片):

   (一)、電子信箱報名:

    請於截止日期前寄至twilplant@gmail.com,並於上班時間打電話     

    確認郵件是否收到。並於信件主題標註【i.樹攝影比賽參賽作品 人名(例:李大明)】。

     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請將表單印出後簽名、用印,並拍照與作品檔案一併傳輸(如

     畫面不可辨識則報名無效)。

  (二)、郵寄報名:

     憑郵戳時間,於截止日前寄至【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100-55號】,收件人為  

    【高雄市愛種樹協會】,並註明【i.樹攝影比賽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電子檔,以光碟形式燒錄,光碟上請書寫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例如:姓名_作品

      名稱)。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請簽名、用印(正本)。

     註:連絡電話(07)710-0279,上班時間是上午8:00~下午5:00。

六、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23:59分截止報名。

七、評審

(一)相片與作品故事均視為審查內容。

(二)由本會遴聘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委員名單於公告得獎者時,一併公布之。

(三) 評選標準:內涵 (30%)、藝術品質(50%)、創意(20%)進行評選。

八、公佈

得獎名單預計7月底前於本會網站(i-plant-tress.com)或高雄市愛種樹協會粉絲團公告,並另以

e-mail、專函 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得獎者請提供高畫質檔案。

九、出版與推廣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且優先之出版權利,出版時不另行支付稿費。

(二)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裁切、整理、印刷書面刊物,亦同意以電子形式儲存利用(例如以影像掃瞄、光碟形式,或電腦網路連結),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及轉載之權利。

(三)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辦理展覽。

〔四〕為方便出版及推廣,得獎者有義務提供最高畫質的原始檔案。

十、附則

(一)每人投稿件數不限制。

(二)唯前三名得獎人不得重複。

(三)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不得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若有上述諸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外,作者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次活動使用,活動結束後即銷毀。

(五)郵寄參賽作品可用硬紙板保護以避免受損。參賽資料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六)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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