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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观两岸-2015年海峡两岸摄影大赛
 

镜观两岸

2015年海峡两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中国台湾网联合中国摄影出版社、《中国摄影》杂志社和中华艺术摄影家学会、台湾摄影学会共同举办“镜观两岸”2015年海峡两岸摄影大赛。该项目已列入交流局2015年度交流重点项目。

一、背景

美传两岸,情暖中华。通过镜头展现两岸良好社会面貌和人文精神,充分体现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宏大的历史背景和多元的民族特色,展现两岸摄影爱好者的才艺,推动两岸文化的交流,进一步促进两岸民众之间的深入了解。“镜观两岸”摄影大赛以聚焦两岸交流场景、展示两岸文化、美景为主线,通过摄影作品呈现两岸和谐发展的瑰丽前景,展现两岸风貌、人文精神、感人故事等,让根深叶茂的中华文明在两岸交织蔓延,为两岸民众构筑情感交融的平台,连接两岸同根同源的民族情结。

二、目标

1、展现两岸良好社会风貌,促进两岸交流沟通,传递两岸亲情。

2、丰富两岸多领域图片资源,同时通过摄影大赛,力求让两岸网友领略摄影的魅力。

3、展现两岸摄影师的摄影水平,为摄影爱好者搭建一个沟通和交流摄影技巧、经验的平台。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台湾网、中华艺术摄影家学会、台湾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社、《中国摄影》杂志社

承办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两岸互联网交流委员会、北京海峡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网 中青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广播网 中国西藏网 光明网 中工网 中新网 千龙网 东南卫视 厦门卫视 你好台湾网东南新闻网 东方网 中时电子报(台湾) 东森新闻云(台湾) 今日新闻网(台湾)台湾导报(台湾)

  • 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面向两岸所有爱好摄影的网友进行作品征集。分设大陆和台湾两个组别。

通过中国台湾网图片库进行作品提交,特邀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台湾中华艺术摄影家学会的专业摄影名家对征集作品进行甄选。

1.作品主题围绕“镜观两岸”,全面反映海峡两岸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经济发展、企业文化、城市建设、文教旅游、社会文明、百姓生活等内容。

2.参赛作品需在截至投稿之日一年内拍摄,并且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不接受历史图片。

3.作品须为单幅照片或组照(每组不超过20幅),彩色、黑白不限。请参赛者保存原始照片文件,并注意保留EXIF信息,以便在核实照片信息时提供;谢绝经过合成加工、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以及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反转片、数码作品需制作成同等规格的照片。

4.上传摄影作品的文件格式须为JPEG,大小不超过20M,并附图片说明。

5.每组照片须有一个主题,并在标题处注明作品的名称、在组图说明处注明内容概要;如组图内有内容不同的图片,请在该图的图片说明处单独进行描述。

6.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为个人原创,不得盗用、挪用和转载他人作品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摄影师注册时必须正确填写作者、联系方式。

8.由于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宣传展览、印刷成册,届时会要求作者提供分辨率达到300DPI、TIF格式的原始图片。

9.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法律禁止的题材内容。

五、参赛办法及注意事项

1.参赛者登录“镜观两岸——海峡两岸摄影作品大赛”活动专题,进入投稿平台(中国台湾网图片库http://pic.taiwan.cn/),注册中国台湾网图片库账号后进行投稿。参赛作品必须从主办方指定网站直接上传,任何用代码链接的参赛作品无效。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入选作品,在使用过程中会保留参赛者的署名。对于参赛图片,主办方有权在中国台湾网首页及中国台湾网图片库首页、微信公众账号、官方微博中展示,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3.获奖名单公布后,获奖者须在指定日期前尽快将本人真实有效信息、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的原始数码照片(分辨率达到300DPI、TIF格式,照片大小不少于1M)发至大赛指定邮箱(cntwphoto@sina.cn),以作为领奖依据。若获奖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则视为无效。如无符合特等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奖项,并将所属奖金均分给其他奖项。

4.同一投稿者可获的优秀作品奖数量不限,三等奖及以上同级奖项不可重复获得。

5.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存在著作权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

6.本次大赛的所有作品将实行公示制度,作品将在中国台湾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国台湾网图片库、中国摄影出版社官网、《中国摄影》杂志官网及中华艺术家摄影学会、台湾摄影学会将刊登部分入选作品及优秀级以上作者名单。

7.谢绝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参赛作品不接受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六、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按大陆和台湾两个组别进行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大陆和台湾摄影专家联合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最终奖项。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幅(组) 奖金5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礼品。

一等奖2幅(组) 大陆、台湾各1幅(组),奖金各3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礼品。

二等奖4幅(组) 大陆、台湾各2幅(组),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礼品。

三等奖6幅(组) 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礼品。

优秀作品50幅(组) 奖品一份。

1.以上入围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作品版权收录于中国台湾网图片库,作者可加入中国台湾网签约摄影师团队。

2.作品评选结束后,中国台湾网、中国台湾网图片库、《中国摄影》杂志官网、中国摄影出版社网站和台湾摄影学会网站、中华艺术摄影家学会官方网站将择优选登入选作品及名单。

3.入选作品将收录在主办方制作的“镜观两岸”2015海峡两岸摄影大赛展后画册中。

4.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主办方网站公示。

5.上述奖金均为税前,其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6.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主办方,主办方有权对大赛章程进行适当更改和变更。

 

八、截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九、活动咨询

刘莹-(北京)010-8399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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