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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遍全臺灣,發現新亮點」景點照片徵集活動
 

「走遍全臺灣,發現新亮點」景點照片徵集活動簡章

物產豐隆、氣候宜人是生活在臺灣這美麗土地上每一個人的驕傲。「走遍全臺灣,發現新亮點」景點照片徵集活動以「發掘出臺灣新亮點」為主要目的,將近年來大受民眾喜愛,且並在「旅行臺灣就是現在」的路線中沒有出現過的景點作為徵稿主題,透過網站內容的呈現,民眾自發推薦最值得一遊的新景點,並用照片投稿方式來傳遞寶島土地最發光發亮的一面。舉凡寶島風情文化新亮點、觀光旅遊新亮點等等,用臺灣的亮點來點亮世界目光。

1.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活動時間

  • 網路投稿時間:2015年7月1日(三)~9月30日(三)止
  • 網友票選時間:2015年8月1日(六)~10月15日(四)止
  • 得獎公布時間:2015年10月23日(五)前

3.活動主題

旅行全臺灣,處處有亮點。物產豐隆、氣候宜人是生活在臺灣這美麗土地上每一個人的驕傲。本活動以「發現臺灣近年新興熱門景點」為主題,只要是在「旅行臺灣就是現在」229條旅遊路線上尚未曾出現過的新景點作為照片徵選主題,上傳您心目中認為最值得推薦的臺灣旅遊新亮點,一同與國內外喜愛旅遊的朋友們分享。

4.活動獎項

  • 亮點爆發獎:投稿最多新亮點作品(亮點不重覆)之會員可獲得此獎項,共3名,各可獲得HTC RE 迷你防水攝錄影機一臺
  • 亮點人氣獎:進入前10大票選亮點排行之投稿作品可獲得此獎項抽獎機會,每個亮點各抽一名,共10名,各可獲得時尚藍牙智慧型健身手環一只
  • 亮點參加獎:會員投稿一件作品即可獲得此獎項一次抽獎機會,共50名,各可獲得牛奶盒造型智慧行動電源一臺
  • 打氣應援獎:參與一次投票即可獲得此獎項一次抽獎機會,共100名,各可獲得超商禮券100元一份

5.投稿流程

  1. 登錄/註冊成為「臺灣觀光年曆」官方網站會員。
  2. 點擊「我要傳亮點」圖示進入下上傳頁面。
  3. 勾選同意本活動投稿作品著作聲明。
  4. 選擇縣市及鄉鎮市區,點選「我要新增亮點」,並輸入亮點名稱  或  選擇縣市及鄉鎮市區,查看該區新亮點列表,並選擇符合上傳作品之亮點名稱
  5. 選擇上傳之照片檔案後,確認送出。
  6. 投稿作品經過審查通過後,活動小組將發出審查結果通知,並於活動網站上露出。
  7. 每件網路投稿作品通過審查之會員,可獲得「臺灣觀光年曆」會員紅利200點,惟通過審查之獲得紅利以5,000點為上限。
  8. 每位會員投稿件數不限,惟獲得投稿獲得之獎項以兩件為限。

6.投稿規格

  • 照片主題需為參加者於臺灣各地旅遊所拍攝,且對應「旅行臺灣就是現在」相關旅遊路線中未曾出現過之新興景點或建築。
  • 投稿照片畫素品質需為1024 X 768以上解析度,檔案大小5MB以下規格之JPG檔。
  • 照片彩色、黑白不拘,儘量避免使用如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過度的影像合成或修改。

7.投票說明

  1. 投票時間自2015年8月1日(六)起至10月15日(四)止。
  2. 公布抽獎得獎名單時間為2015年10月23日(五),並自2015年10月26日(一)起聯繫得獎者,及陸續寄出獎品。
  3. 投票者必須先於「臺灣觀光年曆」完成網站會員登錄作業,單一會員帳號每日可投最多5票,每件作品限投一次;投票次數越多,擁有越多的抽獎機會。
  4. 單一帳號僅限一個「打氣應援獎」得獎名額。
  5.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和地址等…),導致公布獎項後難以聯絡至本人者,不予頒獎且不另行通知,則該獎項從缺。

8.注意事項

  1. 為維護參加者得獎公平性,禁止網友從事外掛程式、登錄資料不實、多重身分帳號、違反本網站各項規範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之行為,一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或追回獎金、獎項(品)。
  2. 投稿者須並同意對投稿之作品利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授權提供交通部觀光局於本次相關活動宣傳使用;於活動結束後,作品將擇優建置於「臺灣觀光年曆」內成為網站內容,並用於交通部觀光局相關出版品宣導使用;主辦單位依此授權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3. 投稿作品應符合本活動主題並符合規格,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加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投稿,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選;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獎品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該參加會員應負起一切民刑事責任,本活動主辦及協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如:e-mail、姓名、地址),導致公布獎項後無法聯絡至本人者,不予頒獎且不另行通知,則該獎項從缺。
  5.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6.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1,001元(含)以上,主辦單位將於次年1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請中獎人依規定申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籍人士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額。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8.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信函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轉626李先生,電子信箱:chris.lee@techmore.com.tw)。
  9.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0.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本活動網站或「臺灣觀光年曆」網站(網址:eventaiwan.tw)查詢。
  11.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與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員工,不得參加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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